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18-2019江西服装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工作,提高“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工作质量,确保材料规范严谨,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现就“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
1.成立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刘琳、冯琼芳;成员:付凌云、卢振邦、张伟、侯娜娜、陈洋安、罗晓雯、毛骏、欧阳嫄、王兰、喻忠贵、彭新爱。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学工办(艺术楼202办公室),由陈洋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晓雯老师负责评审管理工作。
2.严格规范评审工作程序。严格评审组织工作,评审过程必须全程透明、公正公开,严格落实指标分配,公示、审批等制度,班级、学院、学校的公示范围分别为本单位范围内,学校层面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班级、学院层面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
二、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第一条 评选范围是2018年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低保、孤残、农村特困、烈士子女等对象且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可以申请学校“纺织之光”助学金。
学校“纺织之光”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学校“纺织之光”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三个档次(特困3000元/人/年,困难2000元/人/年,一般困难1000元/人/年)。
第三条 “纺织之光”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精神。
5.我国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专业为纺织、服装及相关专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上一学年度有不及格课程者;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者;
3.无故拖欠学费,拒不缴纳者;
4.宿舍卫生不达标者;
5.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有超高标准消费者。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个人手写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校期间所有科目考试情况表(正方教务系统下载并盖章)等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评定: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以上评审标准要求综合考虑,再进行评议,在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结果名单和相关材料;由负责评审工作的罗晓雯老师指导填写《纺织之光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并报学院评审小组。
3.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公示上报:对于各班级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周围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各个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无异议的同学报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
1.2018-2019 学年江西服装学“纺织之光”助学金申请表;
2.2018 -2019学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 班级评审情况表;
3.全院公示情况登记表;
4.2018-2019学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
5.报送时间:评议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相关材料需在4月16日前上交学院评审小组罗晓雯老师;4月17日前学院需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余晓萍老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体现对我校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是一项“良心”工程和“民心”工程,与相关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强化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赢得广大同学的支持、配合,把好事办好。
2.加强思想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评审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学院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要以“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优良学习风气,共建和谐平安校园”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自觉和参与以评促建工作的积极性。
3.严格评审纪律。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审程序。评选前,学院将全部名额分配到各班级,并在学院和班级“班级民主建设栏”张贴公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名额。各班级要成立以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无原则地进行平均分配,评审结果要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在班级、学院和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后再上报。对任何违反评审、评奖评优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牵就,含糊其事。
4.及时上报材料。各班级和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组织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材料,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全校的评审工作。
附件1:2018-2019学年“纺织之光”助学指标分配;
附件2: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及获得国家资助情况表;
附件3:2018年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4:2018-2019 学年江西服装学“纺织之光”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2018-2019学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
附件6: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公示情况登记表
艺术设计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纺织之光”助学指标分配
序号 |
指标 |
等级 |
金额 |
合计 |
1 |
4名 |
一等助学金 |
3000元/人 |
12000元 |
2 |
8名 |
二等助学金 |
2000元/人 |
16000元 |
3 |
4名 |
三等助学金 |
1000元/人 |
4000元 |
合计 |
16名 |
|
2000元/人(平均) |
32000元 |
附件2: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及获得国家资助情况表
(见Excel附件)
附件3:2018年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见Excel附件)
附件1:
2018 -2019 学年江西服装学“纺织之光”助学金申请表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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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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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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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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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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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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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贫困生库中建档等级 |
□特殊困难 □困难 □一般困难 |
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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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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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院(系) 班 专业 |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理 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学 生 自 愿 承 诺 书 |
“纺织之光”助学金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对我校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资助金,本人有幸获得了申请“纺织之光”助学金资格,本人承诺会将国家助学金全额用于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费用上,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好学、早日成才、报效国家。为感谢党和政府、学校对我的资助,激励与鞭策自己在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本人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所提供用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勤俭节约,生活简朴。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不挥霍乱用、不铺张浪费、不将国家助学金挪作班费和毕业酒会等费用。 三、自律文明,自立自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文明修身、提高素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就业实习等自我解困活动,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四、珍惜爱心,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不负期望,发奋图强,成长成才。 五、感恩守信,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学校、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帮助他人,传递爱心,奉献社会,做一个懂感恩、讲诚信、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共准则,违反承诺,愿意接受校纪校规的处分,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并自愿退回已获国家助学金。 承诺人签字: |
班 级 民 主 评 议 |
推荐档次 |
A.一等助学金 □ |
陈 述 理 由 |
应参加民主评议人数 人,实际参加民主评议人数 人,经民主评议,小组集体意见如下: 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民主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B.二等助学金 □ |
C.三等助学金 □ |
D. 无 □ |
评 审 结 果 |
院(系)意见 |
经班级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学校认真核实、评定: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注:此表用A4纸正反打印
附件2:
2018 -2019 学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纺织之光”助学金
班级评审情况表
班级名称 |
|
班级人数 |
|
拟获“纺织之光”助学金人数 |
|
班级民主评审会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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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情 况 |
公示内容: |
公示结果 :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定工作承诺书 |
为了做好本人所带班级的“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定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组织所带班级宣传学习“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廉洁自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接受学生的请客吃饭和礼物等; 三、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骗取、挤占、挪用学生的“纺织之光”助学金; 四、在“纺织之光”助学金评定与发放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拟获”纺织之光”助学金学生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获“纺织之光”助学金档次 |
序号 |
姓名 |
获“纺织之光”助学金档次 |
1 |
|
|
8 |
|
|
2 |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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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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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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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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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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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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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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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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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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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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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名 |
|
注:此表用A4纸正反打印
附件3:
公示情况登记表
院系名称 |
|
公示时间 |
年 月 日 — 月 日 |
公示项目 |
2018-2019学年“纺织之光”助学金 |
公示内容 |
|
公示结果 |
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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