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现
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6-2017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违纪、缺考及补考不及格者(15
级专科学生可重修其它学期课程)。
二、重修缴费及时间安排
(一)缴费及收据报送:11 月 1 日前完成缴费(以班级为单位到校
一卡通进行缴费,60 元/科),并将缴费收据交分院教学秘书处;
(二)重修安排:11 月 3 日前收取各分院专业课重修安排,11 月 3
日前发布全校重修生安排。课程重修时间为教学周第九周至教学周第十
六周。
三、特别说明
1、为不影响正常课程的学习,原则上除毕业班之外每个学生每学
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 3 门(选修课不参与本次重修)。
2、重修“免听”课程需填写课程“免听”申请表,单独开班重修、
插班重修不需填写重修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凭缴费收据和重修课程汇
总去各分院教学秘书处确认重修科目即可。
3、请各分院严格按照江服教字【2015】70 号关于课程重修的管理
规定执行。
- 2 -
为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进行,各分院(部)、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
点落实每一环节,通知到位,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结束后,坚决不允许延
续进行增补安排。
详实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一:江服教字【2015】70 号关于课程重修的管理规定
附件二:江西服装学院学生重修插班“免听”申请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 0 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7 年 10 月 27 日印发
(共印 2 份 OA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