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学工处文件
学字[2019]X号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德。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选修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
4.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行为规范,在读期间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如学习进步快并且成绩优异;克服了来自自身的、家庭的或者工作中的巨大阻力坚持学习者;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学习和工作互相促进,通过学习开创了工作新局面;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赛事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协助学院组织各种交流活动,热心助人,在同学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优先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本院毕业生人数的10%,也为班级人数的10%(四舍五入)。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全面审核各班提出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优原则,确定评选对象,并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报学工处。
3、学工处将推荐名单送教务、财务和保卫等部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委员会审定。
4、年级以word文档汇总将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马老师。
5、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江西服装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附 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工处
2019年10月7日
江西服装学院学工处 2019年10月7日印发
附
江西服装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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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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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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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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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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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及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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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学生工作处留存。